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为3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30个月本人工资)。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职工因工死亡可以拿到多少赔偿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所述,只要缴纳了工伤保险,受伤职工经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拿到赔偿。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金、医疗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等。像伤残金等于职工本人月工资的十六倍,而医疗补助等于十个月工资。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职工向单位报销医疗费、护理费,当然必须在报销范围内的用药才行。另外,因受伤耽误的上班时间,职工也有工资可拿。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鉴定四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职员若在工作工程中受伤,欲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申请工伤鉴定的,在鉴定后,不同的等级会得到不同的补偿。今天我们给打击带来的是工伤鉴定四级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拘役是否会开除
      生活当中,少部分人的脑海当中是没有把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区分开来的,因为这些人好像觉得事业单位当中的工作人员也是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上,事业单位从本质上来说是属于国有资产设立的,和行政机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情。可是人们还是比较好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拘役是否会开除?一、事业单位工...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不能够准确的区分开来的,确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当然,既然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那么这两者也必然是有一定的不同之处的,确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着比较显著的区别,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1、两者产生的...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毕竟法律中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在安排加班了之后,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才行。那这个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 一、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 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对于工伤,相信您都清楚这是由于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鉴定通过之后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对工伤的赔偿等一系列工作,而关于工伤的鉴定,法律对其的规定也是比较具体的,今天我们主要给您整理一下关于鉴定时间的问题,看看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能下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


·公司因多加工作量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因多加工作量辞退员工如何赔偿?公司因多加工作量辞退员工按照本人工资来进行赔偿,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


·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后遗症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后遗症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后遗症工伤鉴定需要6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不兑现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不兑现怎么办?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