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规则是什么?
  同履行的规则主要是指当事人就某些事项没有约定时的处理方法。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有时,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1条仍然无法确定,此时,《合同法》第62条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规则。也就是说,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
   二、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一)履行主体规则
  1、合同履行主体的一般规则
  合同履行的规则即为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是合同正确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合同的正确履行,就是要求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都是正确的。
  2、合同履行主体的特别规则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债务可由债务人的代理人代理进行。债务人的代理人代理履行债务不是代替履行债务,不是债务的移转,不是代为清偿,而只是一种代理行为,履行主体仍然是债务人本人,代理人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履行行为的,履行行为后果由债务人承担。
   (二)履行标的规则
  1、合同履行标的的一般规则
  债的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所针对的事物,表现为债务人应当给债券人提供的利益。在合同法学理论上,合同的履行主要是债务应为履行的内容,即给付。给付的内容因合同关系不同而不同,有的是交付财物,如买卖合同;有的是移转权利,如技术转让合同;有的是完成劳务,如委托合同;有的是提供工作成果,如承揽合同。
  2、合同履行标的的特别规则
  尽管强调不能一部履行,但如果绝对贯彻这一思想,会产生不适当的结果,故应予以适当调整。给付为可分时,债务人分期履行或者延缓履行,按诚实信用原则衡量,综合周围环境,对债权人并无不利或不便时,债权人不得拒绝受领。
   (三)履行期限规则
  1、合同履行期限的一般规则
  履行期限是合同约定的关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具体期间或期日。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依此约定的期间或期日为债务履行,即为适当履行。
  2、合同履行期限的特别规则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履行期限,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于是,如果存在关于履行期限的交易习惯时,应遵从习惯,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履行标的规则、履行期限规则以及履行主体规则着三大类。其中主体规则主要就是对债务人作出特定限制。履行期限负责则是对于债务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期间以及日期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保证合同到期履行。而履行标的规则则是对债务人履行具体事务作出的限制。在合同的现实履行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如果您还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想进一步咨询的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


·合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
      合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合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买受人)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 单元 房业主鉴于:1、_____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


·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新职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办的话,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单位主张赔偿。那么,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下面我们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一、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要确定合同违约是否属于根本违约,首先应当明确根本违约与解除合同的关系。根本违约与解除合同的关...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一、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甲方(出质人): __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 __ 联系电话:__ 乙方(质权人):__ ?住所: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向贷款方__借款人民币__万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
      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艺人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可以是多少也需要综合艺人的收入以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约定来确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在法律上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 相关知识:预期违约的样态 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合...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应哪一天?此类属于哪种合同?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应哪一天?此类属于哪种合同? 一、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应日期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应一般对应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表示合同已成立,但不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日期,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需经过批准或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合同如无约定或法律规定...


·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
      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 一、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 (一)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在合同纠纷赔偿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确认合同效力诉讼标的额是怎样的
      确认合同效力诉讼标的额是怎样的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