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条件是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条件是哪些 1、东道国政府的支持;
  (一)并购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政府是否支持。如果并购方能够与东道国采取有效的沟通,将并购方案完成后对于双方公司以及对东道主国家的发展蓝图进行详尽的描绘,那么就能够减小甚至扫清来自于东道主国家政府方面的阻力。积极融入当地社区,与当地的供应商、商界人士和政界人士建立紧密的关系,并在劳动就业、慈善事业和社区活动等方面为东道主提供便利,从而逐渐获得了东道主国家的欢迎。
  (二)海外并购的目的。并购只是手段,而投资回报率或效益才是目的。企业在向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为兼并而兼并,或为了规模而兼并,看到别的企业到国际上收购企业,也盲目跟风。 海外并购的策略。海外并购策略可以分为市场型的并购、资源的并购、品牌的并购、销售渠道的并购、技术的并购等。 海外并购的成本。企业的并购成本由初始成本和整合成本两部分组成。其中,整合成本是企业并购的最大未来风险,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不要仅仅考虑并购时的价格成本,有时并购的价格可能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兼并的成本低。 整合的风险。
   2、自身跨国并购与经营的能力;
  (一)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与愿景,制定清晰的海外并购战略和明确的并购标准,以全球化为视野,确定海外并购的重点区域、细分行业和交易方式、标的筛选流程以及时间点的决策等。
  (二)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实施海外并购后如何将业务、资源进行整合,才是整个并购活动成功的关键,无论何种目的企业并购,都必须在并购后进行整合。如果整合不好,就可能陷入整合的陷阱中,增大跨国经营的风险。 管理能力能否适应规模扩大了的企业。国内有的企业家在管理原来的企业时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但一旦海外并购完成后,企业规模一下子扩大了,管理能力就跟不上了,结果使原有企业的利益也受到损失。 熟知海外企业的背景。包括对企业当地商业操作、政策法规以及社会制度的了解。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只是处于初级阶段,对国外企业当地商业操作、政策法规以及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如果不熟悉,不能本土化,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
  (三)要认真做好尽职调查。企业需要建立并购知识数据库,将并购标的相关信息、并购使用的流程工具模板、并购决策相关信息及并购和整合经验教训等整合进并购知识数据库,为公司并购战略规划提供依据,为并购活动开展提供支持。
   3、国际化并购及管理的人才;
  (一)并购交易由于其复杂性,需要法律、财务专业人才的支持。并购公司应该储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并购团队,并采取相应的培训管理,打造一支高质量的海外并购专家队伍。在引入高级并购人才的同时,公司还应通过多种方式的激励手段留住这些关键人才,包括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核心团队,为公司留住这些宝贵的“无形资产”,从而推进未来的海外并购事宜。
  (二)被并购企业是否并购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整合是在并购后整合过程中最困难的任务。一个成熟的企业一般都存在着完整独特的企业文化,这些企业对自身的文化有着很高的认同度,并希望把自身的文化保持下来,因此他们对中国企业文化的认同度较低。当中国企业要进行海外并购时,对方企业所在国的员工、媒体、投资者、甚至是工会,就可能对中国企业持怀疑的态度和偏见。所以作为并购后整合战略的一部分,中国企业不仅需要吸收被并购企业文化中先进的成分,还必须放弃原有企业文化中无法被并购企业所认同的文化。 政府政策的影响力。进行海外并购,还要考虑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的影响力。
  海外并购已经在我国有了很突出的成绩,它可以将我国的一些产品进行出口,同时还可以吸引外资,增强企业海外的知名度,来做更好的宣传,但是,上文中为我们介绍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条件与建议是我们逐步向更强大发展的必要途径,只有很好的规划和要求我们自己,才能让我们更好的发展海外并购。


·刑法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有哪些
      股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种权利,股权代表了股东所享有的管理权,分红权等等。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有哪些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是股东个人所有的合法财...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境内的公司要在公司法的约束之下正常的登记运转,除此以外,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也必须制定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仅是为了约束普通员工,同时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也是具有一定的内部约束力的。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也要遵循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要求。那么,公...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效吗有效。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该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首先,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


·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有法人吗
      设立的分公司有法人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股份制公司里面,公司的股份被分割为很多份,由不同的投资者持有,一般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实现同股不同权,这一点在公司法中也有明文规定。那么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


·商业活动中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
      商业活动中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2、显明股东以其...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安全么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安全么 公司法人变更大概意思就是一个公司法人代表的更替。一般的变更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若涉及公司合并与分立,则还需公告。关于合伙企业法人变更安全么,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以上问题。 一、合伙企业法人变更安全么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


·股东恶意阻碍生产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股东恶意阻碍生产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一、股东恶意阻碍生产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股东恶意阻碍生产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将股东除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法人可以卖掉公司吗
      不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其无权卖掉公司。公司的转让、分立、合并等需要经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