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身和经济损失。这里要注意区别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不同,醉酒驾驶是更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法律惩处也更为严重。那么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负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一、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从上述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也提醒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避免造成交通惨剧。如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实填写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按要求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原件);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可以说是其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了,一旦认定构成法律上面的逃逸,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但现实中,我们不能仅仅凭肇事者离开了现场就认定构成逃逸。那要是在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


·民营企业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违法,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发...


·私家车普及的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默认的规矩
      私家车普及的今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默认的规矩了,却总有人知法犯法。国家为了杜绝酒驾行为,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款来规范驾驶行为。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现在醉驾后果是什么?而醉驾与酒驾的定义是什么?而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现在醉驾后果有多严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应该怎么办
      可能您都听说过,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能够积极的对受害人或其家属作出赔偿,同时取得了他们的原谅,那此时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是会考虑到这一情况,从而不会判的那么重。那实践中要是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


·法律规定车险包括哪些2023
      车险包括哪些种类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目前尚未专门制定一部叫做交强险赔偿条例的规定。那么您知道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一、两死一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两死一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两死一伤交通事故的判刑大概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需要根据时间地点等因素决定判决的轻重,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就由律图小编简单介绍相关的情况及处决方式。开车撞死人一般是会先被刑事拘留,拘留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如果经过侦查,司机撞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有视频监控或者目击证人及其证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