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二、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者如果已经过了实习期,与劳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一旦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赔偿,以弥补劳动者的利益损失,当然如果劳动者事先出现了不合规定的行为,可以不支付赔偿,直接辞退。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根据法律规定主动降职是否会被离职,需要根据是否存在着被辞退情形来确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规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 人民防空工程,简单一点说的话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 人民防空工程,简单一点说的话人民防空工程就是为就是保护战争时的人员和掩蔽物资的用来放置空中敌军攻击的地下室,可见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性,那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呢?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 如果无需摊...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经第四十三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缴纳个税?
      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缴纳个税?辞退员工补偿缴纳个税可以通过新的单位来集体的进行缴纳个税或者是自己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进行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劳动者签了工作合同能毁约吗
      劳动者签了工作合同能毁约吗?签了工作合同是不能随便毁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被雇佣者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期为企业效力或者需要长期,这时,为了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更好实现,双方通常会选择办理停薪留职,既保障被雇佣者在休整结束后有处可去,又为企业节省了工资开销。那么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停薪留职手续办理流程?公司强制员...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有各种方法可以损害到劳动者权益或者不给予其享受完备的权益,特别是现如今劳动者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很常见的,因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做出各种选择,当然不排除其他特别原因用人单位不得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那这些...


·眼部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
      因为工作而受伤的职工可能最关注的就是能得到多少的工伤赔偿金,但是工伤赔付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而是依工伤鉴定结果中的受伤程度来定的。眼部是我们身体比较容易受伤部位,那么,眼部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眼睛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


·非法集资案员工员工量刑标准都有什么标准?
      非法集资作为一种扰乱我国经济市场和平稳健的发展的一种犯罪,对人民百姓的危害也比较大。办案机关一旦接到报案对这类案件予以严惩,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下面就非法集资案员工员工量刑标准都有什么标准,为你解答这类案件的判罚标准。是否被判刑要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结果,如果证据补充完整后有可能...


·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合法吗?
      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合法吗?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是不合法的,这是由于此时职员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以下法律规范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公司以试用期没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以试用期没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员工违法的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公司辞退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