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一般情形下是按照平等的原则机芯分割,但是一方有过错,则在分割时应该照顾到对方的利益。若是没有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所住的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那么高房产就应该属于谁。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就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对离婚 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新的规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下关于离婚 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没结婚的情况下有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没领结婚证,不影响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男方过世后的财产归谁,这个要看男方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孩子满18岁之前,另一方是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那么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或者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法院可以判决不承担抚养费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另一方经济能力而定,可以少但是...


·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当中,作为原告方来说,既然是由自己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那么肯定提出的这一方对于婚姻关系已经真的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既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的话,在法庭开始审判的时候,原告方和被告方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问题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


·一、犯重婚罪要?
      一、犯重婚罪要有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


·离婚后双方需要承担俩孩子抚养费吗
      申请离婚之后,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法院的相关要求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因为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会每个人带自己的一个孩子,不会设计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同时对于抚养的相关问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


·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一、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 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 二是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那么...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的可以转移孩子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后...


·一、离婚财产没分割会判离吗?
      一、离婚财产没分割会判离吗?起诉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原则就是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不会主动审理。但是呢,离婚案件属于特殊的民事案件,即使一方起诉的时候,没有在起诉状当中列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但是只要另一方提出,要求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就必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