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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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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农村回迁房一般是乡产权,不能随意上市交易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一)业主已经取得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二)业主手中只签订了回迁协议
  
  只有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回迁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协议,而未获得房屋主管部门的认可,如果购买这种房屋,需要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二、农村回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确定由谁承担相关税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二)在交易时,购房者应防止一房两卖。
  
  (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
  
  (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由于这类房屋多为夫妻共有,因此,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回迁房,实际上都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因为这种回迁房的土地性质本身就属于集体土地,按照国家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属于农户本身的。因此,浙江农村回迁房其实并不允许上市交易。所以如果想要购买浙江有部分农村地区的回迁房的话,建议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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