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赔礼道歉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语,在很多民事赔偿案件当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来进行赔礼道歉。但是实际上,在国家赔偿案件当中,对赔礼道歉出现并不是特别多。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方式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四)赔礼道歉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首先陪你道歉,这种国家赔偿的方式是用有前提。他必须是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或者荣誉上的损害。还需要告诉您的是,陪你道歉,实际上并不是通常所使用的赔偿方式比较常见的这种赔偿方式当然是金钱赔偿以及返还原物。
  
  


·有婚内协议夫妻离婚要怎么分割财产
      现在,夫妻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了,甚至还有因为财产矛盾而导致离婚的。于是有的人为避免这样的情况下出现,就会选择作出婚内财产约定。那在有婚内协议的情况下,夫妻离婚了该怎么分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婚内协议夫妻离婚要怎么分割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请求返还可以吗?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请求返还可以吗?完全是可以的;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


·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国长期以来奉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没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之前,城市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生育的话,是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地居民的年收入,一般是按照年收入的三倍征收。如今,各个省份已经全面放开二胎,那么,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一、重婚罪与婚外情的区别?
      一、重婚罪与婚外情的区别有哪些 (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 (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


·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的原因很多,有的因为男方吸毒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最终导致女方提出离婚。这类离婚情形的财产分割也不例外,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也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的过程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财产分割的内容。 一、男方吸毒离婚财...


·父母在离婚之后
      父母在离婚之后,一方获得了孩子的监护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每月多少钱?抚养费首先是由父母协商决定的,而且法律规定抚养费必须达到月收入的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固定在20%-30%,一般根据这个标准协商或者是判决。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


·在我国无论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这其实都是会构
      在我国无论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这其实都是会构成犯罪的,即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实践中,根据具体的拐卖行为,对犯罪分子实际作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对拐卖妇女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拐卖妇女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刑...


·检察院不批捕通知家属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通知家属吗?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刑...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一、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自书遗嘱一定得立遗嘱人亲笔写,然后有两个以上的鉴定人;再然后是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格式,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人应当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申...


·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
      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新家装修买家具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房子装修买家具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就是甲醛,很多人都知道甲醛对人体有伤害,也知道新房装修存在甲醛,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新家具也存在甲醛,有的在正常范围内,有的黑心和不正当的生产商生产的家具甲醛却超标了,遇到这种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