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那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方需要赔偿吗?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无责任方无需赔偿;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在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亦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12、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现实中,因为交通肇事发生的主体不同,因而即使认定出来属于交通肇事次要责任,但此时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上文中为您介绍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出现交通肇事的情况,此时认定属于次要责任时,实际承担的赔偿比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国机动车发生事故每年都有很多起,而且还有不少人碰见了机动车事故,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


·交通肇事自首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自首如何认定 一、交通肇事自首如何认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 二、交通肇事主观方面...


·违章车辆如何处理罚单
      违章车辆如何处理罚单一种是以抓拍为主的违章,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这样的违章只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那里有专门处理此事的窗口。一种是以现场贴条,现场开据罚单的为主。前者要持条到交警队找到当时给你开条的交警,让他给开个罚款单,到银行交...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一、法院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1、10000元以下的5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4、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


·一、喝酒开摩托车交通事故会几年?
      一、喝酒开摩托车交通事故会几年? 喝酒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判处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建议积极应对。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


·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
       在刑法当中规定了单位的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因为有的犯罪只能够由自然人构成,关于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单位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与单位缴纳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知识。 一、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 ...


·诈骗1万罚金交多少坐牢吧吗?
      诈骗1万罚金交多少坐牢吗?诈骗1万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


·交通事故仲裁流程是在交通事故双方都是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
      交通事故仲裁流程是在交通事故双方都是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订仲裁协议这时候就有需要才有仲裁流程。这个仲裁流程包括有仲裁准备、仲裁审理、作出仲裁以及最后的执行仲裁。作出仲裁以后,双方按照双方的协商以以及仲裁的结果去实行就基本没什么问题了。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