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 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首先,上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地方,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的。其次就是进行这个登记备案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携带一些材料的,比如说房东的房产证。还有就是房东和当事人都需要到场。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效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也就...


·关于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关于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若是按揭买房的话,此时需要每个月按时、足额的向银行还贷,而即使办理了房产证的,也是会抵押在银行的。那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所有人是否能够再次进行出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应做好...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一、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


·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想要更好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那么就需要对城市和农村的一些设施进行提升,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更加合理的运用。而这些就必须要涉及到相关的拆迁的问题,说到拆迁更多的人在乎的是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福建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城中村改造是最近...


·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指以符合购买条件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限制购买的房产,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支付购房款和额外一笔酬金给名义买房人,也有...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谁吗?
      现在,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离婚的时候,棘手的问题就是处理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恐怕就只有走诉讼程序了,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判给谁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子判给...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遗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