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助组织卖淫可以判缓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缓刑是一种非实体刑,故而其处罚是不严重的,也正是由于其处罚较轻,并非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被判处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给社会或者他人造成的危害来加以确定,那么,协助组织卖淫可以判缓刑吗?
  
  
  
  
  一、组织卖淫罪可以判缓刑吗?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综上,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最低量刑都是五年的有期徒刑,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二、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卖淫、嫖娼是过去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法律一贯予以禁止。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的犯罪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直接促使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严重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有些被组织的卖淫者,同时又积极参与组织他人卖淫,对此,应按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理。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至于行为人组织他人卖淫的目的,在实践中。多数是为了通过组织他人卖淫从中牟取暴利,也有的人不是为了牟利,而是出于别的目的,如有些饭店或宾馆等单位为了招揽生意,有些企业组织妇女卖淫以达到推销产品、兜揽业务的目的,也有的是出于玩弄妇女以满足其精神空虚的心理要求和追求腐朽、糜烂生活方式的精神需求。不管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根据被判处缓刑的条件,我们可以知道,只要是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处罚的,都可以被判处缓刑。协助组织卖淫可以判缓刑吗?只要其并非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罚金等,民事主体就可以提出缓刑请求。
  
  


·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基本上只要是公司等主体所犯的罪肯定是涉及到市场的大规模经济而必然会造成很严重的秩序破坏,而单位不像公民一样能够作为自由的主体可能对其采取各种处罚方式以达到最佳的效果而最多只能采取财产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一、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单位涉...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法律构成有哪些方面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刑法修订案对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修改,通过这一次修订扩展了该条法律的法定范围,从只针对特定的妇女这一群体扩展了男性,以前针对男性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针对男性的犯罪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次修改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的,法律的发展与变更也要与社会发展相适...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犯罪量刑不同以及造成的危害存在差异等,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成立与构成犯罪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属于其构成要件当中的一部分内容,在对抢劫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满足犯罪主体要求的话,那么就是不构成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满足什么条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拐骗儿童加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骗儿童加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拐骗儿童加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


·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处罚
      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必须要达到刑事法律所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是14周岁,当然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话,只有规定特定的犯罪才能够负责,除此之外,其他的比较轻微的一些犯罪行为的话,也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


·酒驾拘役被关在哪服刑?
      酒驾拘役被关在哪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一、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治安拘留期限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 1、1日以上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