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此时有可能出现争夺抚养权的局面。那么,要是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话,此时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二、离婚后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分析了上文后,我们知道离婚夫妻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有哪些,这些证据都是根据法院判决抚养权来确定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主要是什么?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执行具体刑罚的制度,罪犯在考验期遵纪守法,没有出现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的,原判刑罚就可以不用执行了,通俗点讲就是缓刑不用在监狱执...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法院离婚起诉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自然也就可以启动离婚程序,此时经过法院的审判就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但去法院起诉离婚也是有具体的流程,那么法院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没领结婚证彩礼是否可以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没领结婚证彩礼是否可以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


·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很多夫妻会在婚后就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之后签订一份书面的夫妻财产协议。但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这样的协议是要办理公证的,不然可能会影响效力。那么到底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财产约...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证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证 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一般情况下大多需要两次。 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离婚诉讼要经过两次才能判。 法律规定的离婚是要看感情是否破裂,但实践中,有的案子没有这方面的证据,一次一般不判决离婚,第二次...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需携带什么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国家赔偿法质证程序新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机关在审理希望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时,难免会存在疑惑,不知该如何审理,为了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立法机关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并在2013年出台了司法解释,该如何理解国家赔偿法质证程序新司法解释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