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归孩子卖房子有权利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子归孩子卖房子有权利吗?
  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有的房产归属于子女,且已经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出卖该房产。同时,如果一方已经单方面出卖,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并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将该卖房款存于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没有办理过户给子女这房子,那么住房还是离婚双方共有,处置住房需要双方一期签字办理。一方办不成。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已经将未过户到孩子名下但属于其的房产卖出,法院不支持另一方追回房屋,因此在处理属于孩子的房产时双方一定要慎重,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提出诉讼。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房产。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在各地都存在一些破旧的房屋,各地的行政机构,为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会选择授权给相关的企业单位将此种类型的房屋进行拆除,天津市为了使得当地的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制定了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买房时,除了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银行贷款的资料,还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由于正式合同都是需要开放商在房管局提前备案的,因此与现实情况会有出入这就使补充协议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很多朋友都不清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些...


·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
      在注册公司时,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登记,但是,对于在公司注册时所需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办理,有哪些要求,许多初出茅庐的“准法人”并不是特别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及注册公司所需的其他要求。 一、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 1、租赁双方持相...


·有些公民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安置房的价格相对比较便
      有些公民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安置房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明明知道对方的产权证件都不齐全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购买。如果是这样的话,将来任何的法律风险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一个经济和其他各方面都飞速发展的时期,所以导致市场上的房产性质非常多。购买安置房的时候应该...


·期房买卖的合同要约定什么
      考虑到商品房买卖市场的现状,我们可以知道,购房者购买期房是有优势的,比如:购房者有比较大的选择余地等。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要将相关事项在期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清楚。那么,期房买卖的合同要约定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期房买卖的合同要约定什么 1、合同应标明所...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生活中,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就不用再用租房来满足住房需求,对家庭来讲也是比较好的。那么对于夫妻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呢?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1、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按...


·一、买房子主要看什么意思、了解哪些基本问题?
      一、买房子主要看什么意思、了解哪些基本问题? 买房,首先就是要看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


·疫情期间免房租吗国家有规定吗?
      疫情期间免房租吗国家有规定吗?疫情期间免房租,国家有规定,但不同地区应当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免两个月租金,倡导机构化租赁企业...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不仅是国内离婚有,在涉外离婚当中也有可能涉及到夫妻房产的分割。当事人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您知道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