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款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自由权,但是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可以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款为依据,提出逮捕请求,在拿到逮捕令之后,才能到该民事主体的住所、工作场所,逮捕该民事合主体。法律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是怎样的呢?
  
  一、逮捕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 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二、逮捕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批准逮捕需要什么程序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四、刑事诉讼法逮捕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可以知道,只有在掌握了确切民事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之后,并且确定其会被判处刑罚的,才能进行逮捕,否则若司法机关无故逮捕民事主体,侵害其自由权和名誉权,是需要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的。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 一、私募基金可以出借吗 私募基金不可以出借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中的“不得要点” 1、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的业务。 2、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


·信用卡逾期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对个人的信用有要求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信用报告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如果信用不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就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等两年内的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少一点才可以。《住房公积金管...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得贷款呢?这些人就会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来取得贷款进行投资,但是并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的,那么房产抵押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我国...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普遍都是厌讼的,但是当人们在面对债务纠纷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最终也还是会选择诉讼,毕竟您都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事人应该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呢?简而言之,对于债务纠纷官司应该怎样打?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不是必须对方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公司冲减借条是需要写情况说明的;对于冲减是针对于收入或者费用之间相互抵消,冲减可以部分冲掉,也可以全额冲掉。债务互抵消的情形有:(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 一、营改增后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规定免征政府拆迁补偿款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当事人欠钱法院起诉会坐牢吗?
      当事人欠钱法院起诉会坐牢吗?当事人欠钱法院起诉会坐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被起诉后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会坐牢的,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欠债纠纷涉及到诈骗的情形,例如债务人通过欺诈的方式骗取债权人的借款,就有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诈骗罪,贷款...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刑诉法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
      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确定好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如果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动机的话,应该将其释放。在这方面,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那么刑诉法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刑诉法释放的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