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二、重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交通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警方要做出相应的处理,而处理是有时间期限的。其法律规定,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处理人员应在一天内要写出事故报告,二十天内做出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送达给当事人。若当事人无异议,就可以执行判决,若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在异地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相关赔偿达成了一致的话,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但实践中,要是当事人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以反悔...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才行。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如果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那么具体来说,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1、县(市、区...


·一、当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协议显失公平怎么办?
      一、当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协议显失公平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对方是事故的全责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在交通事故方面,如...


·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当喝醉了酒驾车过程中不幸撞死了人,是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撞人后,车主又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逃逸了,应该怎么判刑了?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的问题。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车位司法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车位司法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车位如果需要进行司法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


·汽车被追尾怎么办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员受伤的话,那么此时最重要的不是对事故进行处理,而是要先对受伤的人进行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医治出院后,则还会涉及到后续治疗的问题,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包括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用人单位不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用人单位不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按照双方协商的约定来进行一个处理,或者是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平均方面的分割,当然了,如果说房屋还正在进行贷款的话,那么后续的这个贷款所得的款项也需要考虑到其中来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