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复议?
  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是民事行为,则只能过民事纠纷解决渠道处理,比如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如果是犯罪行为,则应当通过刑事审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机关,其什对具体当事人作出的工伤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现定设立,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可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是法律直接授权其从事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其作出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决定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
  三、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复议不服怎么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简而言之,工伤认定怎么行政复议的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的简单。工伤认定的结果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够向当地主管工伤认定的上一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公民为了确保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结论不会再有什么差异,也可以直接向省会的劳动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其他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相关细节,各地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可能都不一样。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工厂辞退员工社保要补偿三个月吗?
      工厂辞退员工社保要补偿三个月吗?一般不是。经济补偿金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是指...


·水利工程质保金相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在大力的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发展道路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关注相关的施工建设等质量问题,这涉及到相关的人员财产问题。水利工程质保金相关规定是什么?水利工程的质保金是为了保障在后期的质量问题等的维修问题。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劳动者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无法向单位索要加班费。不过要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了。不过实践中这个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加班工...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可以找哪个部门解决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可以找哪个部门解决 按规定,公司需要按约定支付员工工资,而有些公司有意拖欠工资为自己谋取利益,一直拖欠工资严重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拖欠的工资较多,员工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权的,那么就要找相关的部门请求处理。 实际中,发现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找以下部...


·工伤认定中止条件包括哪些
      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虽然认定部门也受理了申请,但此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中止的情形,一旦被中止对当事人来讲就是很不利的。而通常在符合了一些条件下,才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那么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工伤认定中止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工...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


·收购后管理层会被解聘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裁员的,管理层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管理层不会被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怎么收费 关于工程代理招标服务费的收取,由双方协商收费,以前出台过相关的收费办法,但现在已经废止失效,因此具体怎么收费要自行协商决定。 关于招标代理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按照有关的法律解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施工合同项目经理可以签字吗
      可以签字,但是对方的项目经理要出具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只是代理人,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他的职权。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其职责包括: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