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二、孩子监护权变更的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除非父母一方对孩子有虐待倾向或其他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且又确实可凿的证据作证明,否则不能变更监护。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如果父母不能爱惜他,他就受不到良好的教育。这样的孩子往往会走上犯罪的道理,对社会或者家庭都是巨大的隐患。
  
  
  


·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
      精神抚养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精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经济日益发展,在生活中,有的母亲可能对自己的孩子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孩子和其他亲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此时就需要法律作为我们的武器。那么我国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就为您梳理一下我国法律规定的母亲对孩子应尽的义务的范围有哪些。 ...


·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
      离婚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解除的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能因此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显然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而确定好了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


·一、抚养费占公资比重是多少?
      一、抚养费占公资比重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


·起诉离婚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好管辖法院,之后就是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启动离婚程序。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准备材料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


·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抚养孩子相信是任何夫妻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并且说句实话,现在一个小孩的成长,作为小孩本人来说,如今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压力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基本上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哪些离婚诉讼时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哪些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