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但除了这个之后,其实还会有其他的一些费用需要交纳。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交哪些钱呢?作为有购房打算的人,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本站我们就以购买新房为例子,为您做详细解答。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契税就是指房屋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照房价的一定比例来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的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的税种。
  
  144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4%。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
  
  2、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开发商和购房者需各交纳金额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缴纳完税的程序是:在凭证书立或领受的同时,由纳税人根据凭证上所载的计税金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相当金额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凭证的适当位置,然后自行注销。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一个时期,以便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检查。
  
  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是公共设施、公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4、缴纳物业管理费
  
  应该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5、缴纳规费
  
  ①、缴纳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②、缴纳《房屋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③、缴纳《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④、缴纳证照印花税:5元/本。
  
  ⑤、缴纳工本费:10元/本。
  
  6、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①、缴纳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②、缴纳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③、缴纳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④、缴纳抵押登记费,100元
  
  在看完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清楚买房子需要交哪些钱了吧,其中除了购房款之后,主要涉及到的就是购房税费了,但是此时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自然需要承担的税费项目及税率就是不一样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70年产权到...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当事人之间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虽然这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购房步骤,但却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惯例存在。那此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买卖双方基...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


·房贷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房贷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一、房贷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房贷提前还款流程为:到贷款经办行办理;提供经办行要求的各项手续和材料;提交资料进行办理;提前还款成功。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需要时间满一年以上,如果不满一年想要提前还款也是可以的,只不过银行会收取...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夫妻的房产的继承首先确定应当是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然后进行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一、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子的,并且也将房子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却是夫妻共同居住使用,同时也是共同还贷的,那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详细解答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在结婚之前...


·丈夫欠债怎么样能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
      一、丈夫欠债怎么样能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


·现如今,可谓是买房难啊,很多人因没有足够资金钱而选择了租房,
      现如今,可谓是买房难啊,很多人因没有足够资金钱而选择了租房,在有条件或有必要的时候再买房。一般下,为了公平与保障问题,都是会签署合同的,那么,若是有特殊情况要违约了,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呢,这估计还会是很多人烦恼的事情,接下来,容我们给您进行相关的介绍。一、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1...


·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供夫妻双方家庭生活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不动产尤其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的纠纷,那么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呢?根据不同情况无非是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一方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