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本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书?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工本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二、工人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不是提行政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从立法本义上看《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应当是将行政复议作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的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但为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作为行政法规的《工伤保险条例》。两者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此,在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讲到这里,您应该多少对职工本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书这个问题有了一定认识。其实手续是比较简单的,职工带着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伤情诊断书等资料,到乡镇的社保局提出申请即可。社保局受理的,会在规定期限内开展鉴定工作,在一个月内出具认定结果。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同样为一年,其起算点与工伤认定申请的起算点一致,...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单独起诉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为农民工应该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问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


·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上班的,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或者去做工伤认定期间都要耽误一部分的时间,这都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可能还是需要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一、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
      现实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多,其中就会涉及到拖欠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等不同的情况。其中甚至还有的用人单位在安排了员工加班之后,直接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那要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想要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都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一样,那么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