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购房证明如何开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年来,南京也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南京市民就一直为银行的房贷政策担心,害怕自己原本的紧张房贷变得更加雪上加霜。而且对于具体的南京购房证明该如何去开,需准备哪些材料,向哪个部门提交等具体的事项都不清楚,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
  一、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相关文件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
  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3、系统查实认定。
  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
  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二、南京开购房证明的特别提示
  1、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2、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
  3、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三、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单位
  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关于在南京购房证明开具的具体事项规定,广大市民可按照上述提示进行操作,基本上可以解决在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困惑。但现实生活中如还有群众想更深入的了解,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不可以重新计算年限,产权的年限不会随着交易而改变。如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卖方已经使用了10年了,买方接手后产权的年限就只有60年了,不过这个年限指的是土地年限。二手房买卖只会改变拥有人,原房屋的使用年限不会受到影响。所谓的50年或70年是指房屋用...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主要就是80元的房产证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但被继承人去世后,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能继承遗产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一人有限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出租方和承租方达成约定就可以签订一份租房协议,这样租房行为就有了法律保障。出租用处不同,租房协议的签订也有所不同,公司租房就是一种租房形式。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人有限公司租房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早年前房子只是您的居住工具,而现在房子是年轻人结婚必备条件之一,没房没媳妇已经是现在社会中大多数男人的共识。而且在年轻人结婚过程中对房子的态度也是非常严谨的。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已经修订完毕,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原《婚姻法》相应废止...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00平方米,总价款10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交付房屋。其后,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协议无效。 依据最高人民...


·很多时候开发商说的房屋面积其实与实际的面积还是存在一定误差的
      很多时候开发商说的房屋面积其实与实际的面积还是存在一定误差的,当然要是误差不大的话,其实购房者也是会接受,但最怕的就是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况比较严重,这样对购房者来讲利益受损的就会比较严重,那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怎么办合同未约定房屋...


·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
      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而对于公房拆迁款来讲,实践中,究竟谁可以提出申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 因公有房屋动拆迁...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要了解清楚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找好意欲购...


·新婚姻法 房产 加名字的流程是什么?
      婚姻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维系关系之一,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婚姻法中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详细合理的规定。房子是人们的重要财产之一,房产证上的名字对房产的所有权起着一定的影响。那么新婚姻法 房产 加名字的流程是什么,和加谁的名字有关系吗? 新婚姻法出台以...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