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二、二手房收房交验应注意什么
  
  1、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当前上海市的二手房市场上大多是一些带装修的房屋,在签约时,请各位业主与买家把附送的物品列明清单及数量,对于一些家电产品建议列明型号、牌子等,方便收楼时核对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
  
  2、质量问题细排查:由于二手房一般已有一定的历史,故买家在收房时,还应特别注意查看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例如,门、窗是否密封,有无破损;天花板、墙壁、地面,有无裂痕、渗漏、积水等;水、电、开关等,能否正常使用,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如果所买的房子是顶层,还要查看顶面是否有雨水渗漏的痕迹。
  
  3、各项费用必须结清:正如案例所提及的费用问题,收楼后发现原业主欠下了数千元的费用,要找业原业主追讨时已经无法联系了,只好自认倒霉,所以请各位买家在收楼时,必须确认原业主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4、收楼证明备齐全:对于一些多年未入住的新楼,买家收楼时要检查验收楼盘交付使用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同时,对于一些所谓的收楼费用,例如维修基金等,也必须清晰地知道业主是否曾缴交过,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另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过户的单据也应备齐全,以免将来不能享受相关服务。
  
  5、户籍是否迁出:对于名校物业,有部分的原业主把物业出售,但户籍仍挂在已出售的物业,新业主在收楼时,如果想用该物业的户籍时,及时要求对方按时把户籍迁出,否则新业主无法找派出所接收户籍。
  
  6、《房屋交接书》要签署:收了钥匙,结清了尾款,收房就算完成了吧?其实,不然。专家提醒,千万别忘签署《房屋交接书》。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后果是卖家将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买家,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7、发票是否齐全:买家成功收楼后,通常客户都要办理一些过户手续,例如过户的税单、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转名手续的发票是否齐全,否则买家无法使用相关的服务。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二手房买卖中,对其影响最大的还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毕竟合法的合同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实现您的购房目的,建议您在准备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追尾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划分责任?
      无证驾驶被追尾不用担责,但是无证驾驶要受到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此时伤者同时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工伤赔偿标...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借款人办理了他项权证后交给谁?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持有房产的产权人,可以将其抵押出去,这样银行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发放贷款。在办房产抵押登记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份他项权证。那么,借款人办理了他项权证后交给谁?这个证是由放款机构持有的,借款人办好后,应该交给银行,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一、借款人办理了他项权证...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一、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是可以注销的,摩托车没年检超过审车月份的最后一天注销。注销期限具体如下: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 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


·交通事故赔偿结案后死亡,可否由其家属追索赔偿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受害人有权向肇事人提出赔偿要求。如果是受伤的情况,赔偿内容则包括医药费、住院费等,如果是受害人伤势严重致死的情况,赔偿内容则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那么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后死亡,是否可以由其家属追索赔偿呢?为您解答。 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1、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震。基本上所有的车险中地震都是一个除外责任。 2、车上人员责任险...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时事故责任一家一半。我国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划分,那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吧。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造...


·违法停车扣分吗 违章停车的表现有哪些
      违法停车扣分吗 违章停车的表现有哪些 一、违法停车扣分吗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应该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应该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