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旧的公司法中对公司资本的验资程序作出了非常具体详细的罗列,但是顺应社会变化的公司法也在不断地对验资方面的问题作出新的解答和修改,尤其是对于验资对象和操作方面的规定上有了很大的改变。下面一起俩看看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一、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有哪些?
  
  新公司法取消了验资程序,那是不是所有部门都不再要验资呢?其实不然,因为新公司法规定有27类行业是按原有的法律法律规定执行,即仍然需要验资,新公司法下哪些行业要验资?它们主要是一些关系到社会信用安全的企业,以下为你介绍新公司法规定的那些要验资的行业。
  
  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表明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但是,新公司法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表明,对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共27类行业是仍然实行实缴资本制,仍然需要验资。
  
  这27类行业分别是: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外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信托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金融租赁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汽车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消费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货币经纪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村镇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贷款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劳务派遣企业:《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典当行:《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小额贷款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从上述文章中的几十种行业来看,大多数的行业或者企业都被包括在了验资对象范围之内了,这也足以看出验资对于一个企业资本保障的重要性。如果在验资方面出现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站站律师。
  
  


·公司融资定义概念是什么?
      公司融资定义概念是什么?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明显。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长期稳定的经营,就必须不断的改革发展,通常很多企业选择融资来让企业变得更加强盛,在市场经济中更具有竞争力。那公司融资定义概念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定义 企业融资是以...


·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
      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 单位犯罪主体和个体犯罪主体是不同的。按照现有的司法解释,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是五种,分别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那么,夫妻企业算单位犯罪的主体吗?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


·企业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企业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一、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以下几点: 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是建立在企业法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等价值的交换,那么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而企业在收购的过程中又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


·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订的起诉谁?
      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订的起诉?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


·公司股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股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股权转让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流程,双方应经过一系列的特定程序才会完成股权的转让过程 ,如签订转让合同、进行股权变更等等,而股权转让是需要进行公示的,那公司股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1、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减少了各个公司股东设立公司的限制,给公司法人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但由于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了两种资本总和的金额;一部分公司会存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同的情况等情况出现,部分公司对此类问题有疑问。关于新公司法实收资本条款删...


·法人怎样负担公司偷税漏税带来的后果?
      法人怎样负担公司偷税漏税带来的后果?法人需要负担公司偷税漏税带来的后果有: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