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该会怎么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大力推动发展中小型企业,拉动内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优点有许多,诱惑也有很多,对于公司法人来说,拥有的权利很多,所处的地位也很高,但是有权利的同时,就会有黑暗的地方,其中就有: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该会怎么样?我们来听听本站我们的回答。一、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会怎么样?《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公司资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法人侵害股东权益,挪用公司资金,可以依据以上法律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挪用资金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通过上述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该会怎么样?这个问题的答案了。我们已经充分了解了一旦利用能力为了一己私欲挪用公款就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法律对于此种行为定然会严惩,上述挪用资金罪的阐述也让我们对于此种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的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根据股东、 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 ...


·设立外资企业流程是怎样的?
      设立外资企业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企业的设立、变更或注销等等都要经过工商登记,企业有很多类型,如内资、外资企业之分,不同类型企业的设立流程会存在相应的差别,因此你如果要去做企业的设立登记的话,首先要搞清楚要注册登记的企业类型属于哪一类,然后再对应的去找到相应类型企业设立流程,...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在进行企业拆迁补偿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它和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做好相关的区分。那么,徐州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徐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一、徐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并未交付货币,或提供假的验资报告以骗取公司注册的行为。虚假出资的行为对于其他股东来说非常不公平,那?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个起通...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若是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注销此时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是无法改变注销的结局的,对于那些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此时即使是所有的股东都不同意注销公司,只要债权人提出注销的请求,...


·公司法定权利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定权利是什么意思?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人决议还需要写吗?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人决议还需要写吗? 一、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人决议还需要写吗?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个人的公司(企业)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变更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同时向工商部门...


·有什么方法区别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吗
      有什么方法区别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听到什么法人、公司法人等,但很多人都不太明白具体指的是什么,像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该如何区别也更是不太明白,当然如果是法律工作者或是公司企业的人对此应该是很熟悉,现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如何区分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吗? 一、...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摒弃了自己的专业,开始了自主创业。但是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小白们来说,管理好一个公司就显得任务相当繁重,需要考虑的事情也尤其之多,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下面有请我们来为我们答...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企业的经营范围或者企业的住所、名称发生变更的话,肯定都需要依法到当地的工商局针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因为如果是一般处理公司的事项,肯定不需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前去的,可以委托给他人办理。所以很多人在对公司法人变更的时候,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