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就诉讼离婚中的调解来看,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就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然后由法官作出判决。但实践中,也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不易调解的。那到底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本文为你做详细解答。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因为调解需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家庭暴力关系中的受害方往往因惧怕施暴方而不敢主张或坚持自己的主张,因此缺乏与受害人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的能力。双方之间的这种权利结构的失衡,使得调解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平等和自愿荡然无存。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驱使暴力行为发生的,是加害人内心强烈的控制欲。所谓受害人过错只是加害人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的借口而已。要求受害人改掉所谓的“毛病”以换取不再挨打的“待遇”,等于在说受害人有错才挨打。调解要求双方都要放弃一部分权益,而对受害人来说,根本没有可以放弃的权益,因为其受侵害的是基本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任何公民都不能放弃的。对加害人来说,调解要求其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但殴打家庭成员不是加害人的权利,停止殴打更不是其放弃的权益。如果将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作为加害人的让步,等于在说加害人有殴打他人的的权利。正是因为家庭暴力缺乏可调解的关键元素,司法实践中调解效果并不好。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缺席离婚案件一般分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缺席开庭。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有许多问题不容忽视,如: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认定;子女抚育问题难处理,财产状况难以查明,离婚的目的难识别,调解前置程序难落实。按照规定,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主要就是两种情况,即上文中介绍到的,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和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前者的情况下,若调解和好的话,势必又让受害人陷入无尽的伤害中。至于后者,当事人一方都出庭,肯定也就无法进行调解。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家人病危嫌疑人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家属病危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人们熟知的近亲之间结婚,另一种就是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情形。但就普通人而言,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我国《...


·事实婚姻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事实婚姻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1、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


·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 可以由生父或生母可以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一般为单方法律行为,有认领人的意思表示,无需经非婚生子女其母亲的同意,并且生父的认领权利,有民法上形成权的性质,不受时效限制,即不问子女的年龄情况,其生父都可以认领。 认领的形式...


·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
      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因为矛盾或者是纠纷无法生活下去那么这个时候很有可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的时候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此时最好是协商好,如果没有协商好,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呢?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有关的介绍吧。 一、离婚时婚姻财产法有何规定? 离婚财产分...


·起诉离婚开庭前调解吗?
      起诉离婚开庭前调解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


·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吗?
      离婚率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是其中一大关注点。也有这样的情况,父母双方其中有一方曾经遗弃过孩子,还能获得抚养权吗?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来解决一下关于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的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


·离婚后女的不要孩子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
      离婚后女的不要孩子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在一些偏远山区,有的人为了娶到媳妇,不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拐卖妇女犯罪活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在认定的时候,也有从客观及主观方面入手。那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收买被拐卖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