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双方有约定行为的时候,都会签署合同。对于出租方和租赁方来说,租房一定会签订租赁合同,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是另外一种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该如何解决?有以下处理方法。
  
  租赁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
  (1)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如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况,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对续租条件达不成一致意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搬迁;(3)如合同期满,承租人拒绝搬迁,出租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承租人搬迁、支付超期的房屋使用费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这样的案件一审一般需要3-6个月,准确的依法院而定;(5)建议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律师当面咨询。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论是收回自用还是准备租给其他人,都有一定的时间安排。因而,承租人应当提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并向出租人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时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个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再将该房出租给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及时安排,以免陷入被动局面。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对于私有出租的房屋,适用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另一种情况,就是尚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以上就是“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该如何解决?”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确实是合同到期了,出租方有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租赁房不愿意搬离,双方可以先和平沟通,和谐处理,如果确实达不成一致,可以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涉及到索赔,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在一方不付抚养费时,我们可以起诉追回相关费用。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追诉抚养费的举证责任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费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上没有特殊的规定,一般遵循...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明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判决或组织双方调节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二、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1...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到第二次判决要多久?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到第二次判决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


·一、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1、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即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婚姻状况中应当写...


·重婚原妻子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后,就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不告诉对方已婚的事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我国婚姻法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那么重婚原妻子申请婚姻无效可以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重婚原妻子申...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1、没有结婚证,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处打印婚姻登记记录,以此证明婚姻关系,然后再起诉离婚。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仅是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不需要起诉离婚。3、如果是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当时双方均成年的,属于...


·我国离婚财产会被分半吗?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相关规定确保双方的利益,那离婚财产会被分半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新婚姻法离婚...


·他人可以检举重婚罪吗?
      在人们心中,婚姻是神圣不受侵犯的,并且正常的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有一种他人不齿的行为发生,就是他人明知对方处于婚姻存续期,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与之结婚。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重婚罪,通常,重婚的受害方是发起诉讼的一方。那么他人可以检举重婚罪吗?接下来我们给您分析下有...


·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在当代社会,抚养孩子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自己所缴数额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的可以转移孩子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