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和个体犯罪的办理程序大体相同,但具体又会有差异。单位犯罪涉及内容更多,更需要相关人员谨慎而严格的按照程序办事。那么,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具体都有那几个方面和步骤?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
  
  一、单位犯罪办理程序是什么?
  
  1、管辖
  
  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2、庭前审查
  
  除了应审查一般事项外,还应审查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需要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诉讼代表人确定
  
  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4、诉讼代表人出庭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5、诉讼代表人权利
  
  适用有关被告人的权利。
  
  6、补充起诉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
  
  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罚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7、涉案财物的处理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供担保。
  
  8、审理障碍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
  
  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分别是管辖、庭前审查、诉讼代表人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权利、补充起诉、涉案财物的处理和审理障碍。每步的具体要求在上文中也都简单的提到了。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2023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1、数额...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我国刑法中盗窃罪最高可以被判处死刑吗?
      一、我国刑法中盗窃罪最高可以被判处死刑吗? 盗窃罪是非法占有各类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不会被判处死刑。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新刑法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判刑?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交通肇事中涉及到的责任主要是三方面的,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这三种责任并不是都要同时出现,尤其是其中的刑事责任。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肇事司机承担了刑...


·要怎么对累犯量刑处罚?
      累犯是指由于故意犯罪曾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的,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5年)内又故意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为实现预防与打击犯罪之目的,对累犯从严惩处是非常必要的。那么,要怎么对累犯量刑处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累犯是如何判刑的?下文为您解答。 ...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
      一、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的相关规定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玩忽职守罪判几年
      ?玩忽职守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玩忽职守罪职务犯罪是一样的吗?
      玩忽职守罪职务犯罪是一样的吗? 一、玩忽职守罪职务犯罪是一样的吗? 并不一样,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主体是什么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在社会生活当中,您针对拐卖儿童的这种犯罪活动也是深恶痛绝的,其实国家不仅针对拐卖儿童的人员有着严厉的惩处措施,在生活当中,如果不对被拐卖的儿童进行解救的话,也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刑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主体是什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