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二、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在民事赔偿问题上,一方面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发生的事实,一方面事故认定书明确了各方对事故承担的事故责任。各方当事人无论是自行和解、申请交管部门调解还是诉讼索赔,事故认定书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受害人一方如何向对方索赔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积极考虑:1、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的事实以及事故责任大小,各方可以就此进行协商,尤其是事故伤害不大的赔偿案件,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各方尽可达成和解协议,并解决争端。2、如果各方对损害赔偿的事宜知之甚少,事故损害赔偿数额较大,那么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交管部门(或是部分地区设置在交管部门的人民 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一旦申请成功,交管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按照内部的相关规定与各方协商调解的相关事宜。3、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明确了事故责任,在后期损失的计算中,可以初步计算出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数额,赔偿项目的计算可以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与对方索赔的问题,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口头协商或者一定会强制执行,而是以事故认定书为基本依据,存在着协商调解的过程,如果调节不成,才可以进入上诉阶段,所以对于交通事故的双方而言,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
  
  
  


·应该怎么对车祸事故责任划分
      怎么对车祸事故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以...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瘾就直接无驾照上路了,这时不好运的被交通警察住抓到了,违反了交通法,那么关于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资料。 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 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


·直系亲属车辆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直系亲属车辆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费用需要几百块钱不等。车辆过户,需要缴纳手续费200元左右。车辆过户税费是车辆评估价格的2%,规定800元封顶。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在交易市场拿到交易发票后,接受方须开车前往,持本人身份证、交易发票、车辆行驶本、登记证书...


·非机动车主责不做理赔怎么办
      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各自的责任,按照比例进行赔偿。需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承担对方的车损费用(维修费),当然车损的数额需要鉴定评估机构予以评估确定具体数额;也可直接按照对方的实际修车费用调解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具体要根据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应当罚款2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不走非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醉酒骑着非机动车上路的罚款50元;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


·交通事故皮外伤误工费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皮外伤误工费赔偿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电动车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电动车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是否醉驾 关键在对电动车的认定】 危险...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2、有下...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现实生活中,追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因素之一,而这种情况下往往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导致的。既然事故已经发生,那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自然也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那此时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机动车追尾的责任...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有的。按照《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