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二、什么是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吃喝拉撒有困难)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三、护理费的种类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从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来看,首先是从伤者的伤情来看的,并在此基础之上来判断伤者接受护理的程度和时间。另外此护理费不仅仅是限于专业的护理人员,还有根据伤者情况来定的亲属护理,但是亲属护理的费用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支付。最后我们建议,对于这类的交通事故赔偿,最好还是找律师帮助,更好的获得赔偿金。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1、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3、酒后或醉酒驾驶...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要赔偿什么?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后住院又跌伤要赔偿什么? 1、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


·机动车在高速追尾扣分吗
      机动车在高速追尾扣分吗?1、车子追尾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则无需进行扣分的处罚;反之,则需要扣分,并且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2、若发生追尾时,驾驶员有出现抽烟、毒驾酒驾等情况的,则需要进行扣分处罚。3、追踪主要责任人:一般来说,发生追尾事件,后一辆车的驾驶人应该向前一辆车的驾驶人...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1、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震。基本上所有的车险中地震都是一个除外责任。 2、车上人员责任险...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亡,是否存在醉驾或者无证驾驶……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罪量刑是啥
      现如今虽然是一个网络时代比较,发展快速的一个时代。但是好多的信息在公布之前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规范和审批以后,才对信息进行公布的。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未公开的信息做交易,有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罪量刑是啥的问题。 ...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


·广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随着现在交通死亡率的增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成了法律一个重中之中。根据国家相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规定,广州也对其市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整理了广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相关资料。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


·现金发过节福利费要交个税吗
      现金发过节福利费要交个税吗?单位发给员工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过节费不属于可以免征个税的福利项目。(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一、交通事故10级伤大脚趾能顶上吗?
      一、交通事故10级伤大脚趾能顶上吗? 交通事故10级伤大脚趾能顶上,十级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是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半年城市和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是他们的人均纯收入标准。在此标准上,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