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若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必须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需要注意,续订劳动合同要也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续订劳动合同具体程序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注意事项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未及时续订,需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例》第7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由此不难看出,《劳动合同法》为了提高我国《劳动合同》的签约率,避免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所带来的社会混乱,将稳定劳动用工关系作为我国法律控制的重点环节之一。所以,每一位企业HR,都要有正确认识,确保本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约保持在100%,并对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避免因小失大。经过上文的讲解之后,我们知道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程序仅仅是续订劳动合同一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当事人还要知道在续订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辞职后必须干完一个月才能走吗?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


·劳动法辞退残疾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残疾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个体户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的个体户规模较小,只有几名员工,有时候还是老板雇佣过来的。发生劳动纠纷后,确定个体户和员工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那么,个体户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个体户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办理离职前需要也收到或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就是说不论解除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都需要用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


·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 一、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
      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 一、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 能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证明签了合同,签了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是一式两份的,但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付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付 一、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解除合同,赔偿金额由协商约定决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则无赔偿。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性由于生理结构与男性不同,因此在生活工作中很多时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的时候,不仅不允许男方提离婚。同时在工作方面,也是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的。那究竟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1、用人单位不得安...


·多大年龄属于童工,雇佣童工会有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政府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但在现实中仍有童工雇佣现象存在,有些是明知故犯有些则是不知哪一年龄段的劳动者为童工。如果是前者的话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是后者则用人单位在招聘前必须对我国的童工年龄界定有清楚的认知。那么在中国多大年龄属于童工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将会面临怎...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⒈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