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不足立案标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些所谓的信用卡套现,或者在手机上接收到的某银行的信用卡申请通过了的这些虚假的短信,实质上都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实施信用卡诈骗的。其实很多犯罪嫌疑人反而对我国法律的了解程度普遍高于受害者,就像是信用卡诈骗当中的有些犯罪嫌疑人,有些诈骗的金额就不会超过法律上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信用卡诈骗罪不足立案标准怎么办?
  
  一、信用卡诈骗罪不足立案标准怎么办?
  
  信用卡诈骗没有达到立案标准要求的,公安机关是不会进行刑事立案的。所以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还是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犯罪嫌疑人治安拘留或者是罚款。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4条的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就《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恶意透支。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就《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可见,信用卡诈骗罪不足立案标准就不能按照诈骗罪对当事人处罚了。所以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犯罪嫌疑人治安拘留或者是罚款。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


·一、醉驾拘役后申请移民可以吗?
      一、醉驾拘役后申请移民可以吗?可以申请移民,醉驾拘役不一定会对移民有影响。会对签证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可以申请签证,不过如果判了刑了,可能在填表的时候需要说明有犯罪记录。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那么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那究竟是在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


·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中对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犯罪,但此时要求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侵占罪,另外对于侵占罪可能有些人会说成是非法侵占罪。那我国对侵占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提供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


·营私舞弊罪是什么罪
      徇私舞弊罪属于渎职罪。《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


·行为人贩毒品多少克死刑
      一、贩毒品多少克死刑 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有关虚开单位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进步,不同的人就会出现不同的需求,也会出现不同的犯罪情况,比如在用人单位,我们经常就可以看到有关虚开单位犯罪的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有关虚开单位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根据国家的相应刑法我们可以得知有关虚开单位犯罪量刑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


·危险驾驶罪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