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限前解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其没有了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即劳动合同期限,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也是按照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固定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要求外随意解除员工,即劳动者,解除劳动者需要按照标准给予赔偿,这是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给予劳动者的武器,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您。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对于其中的条款内容,自然也是双方的约定。而现实中,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也有可能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劳动合同变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公司要跟劳动者签订违约金条款,那是可以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条款都可以约定违约金。现在有些不正规的公司,经常在劳动合同中设立一些名头,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事实上,公司只能在下面情况中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要具体看工伤等级,因工伤一只眼睛受伤,属于工伤七级到十级伤残。赔付金额应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认定,需要由专门机构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方可确定最终的获赔金额。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相比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实际上,当事人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出生后,为了让其更好地成长,不少女性员工会选择哺乳,哺乳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受到影响,若是再遭遇企业倒闭,更是雪上加霜;作为企业,倒闭需处理很多事情,其中一项便是哺乳期员工的赔偿,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应...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


·什么是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单位签的劳动协议就是为了确定他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能有个保障,企业在与大批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为他们拟定相关的合同并帮公司代理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那么,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公司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依法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


·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
      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很多工人和机器设备,如果管理不善,就容易发生意外,导致人员伤亡。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方会同施工方签署一份施工安全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那么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通过一篇范文和您讲一讲...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