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和相关内容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速,门市房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门市房作为一种商业用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们进行门市房租赁时,需要签订相关合同,那么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门市房的生效时间为签订合同上的时间。
  
  二、租赁门市房合同一般签订多久?
  
  通常情况为签订一年以上。因为存在房租增加的情况,一般签订的时间较长,房租一年一次结算或一月一次。
  
  门面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租赁门市房合同生效时间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签订租赁门市房合同时,需要比较谨慎,因为通常情况下的租赁时间较长,期间因为种种原因也存在较多的变数。在签订合同时注意签订的生效日期,然后进行合理的安排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一、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单位。 设立房屋拆迁...


·一、离婚房产分割需要评估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需要评估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已达成协议,可由两人自行处理,不需出具评估报告。如果存在纠纷,那需要先进行价值评估,再有法...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


·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是大事,必须慎之又慎,因此买房前做好资金和心理上的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几个方面:买房目的,买房预算,买房时机,房地产知识。通常买房有两个目的:自住或投资。如果是买房自住的话,您要考虑的是地段、环境、交通、价格、房型面积、配套设施等多种因素;如...


·二手房折旧费应该怎么评估
      二手房折旧费应该怎么评估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较大的涨幅。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行情,成都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影响的就是二套房的买卖。对于成都市民来说,很有必要了解下相关内容。那么,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其实也是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当然,这就不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其实也是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当然,这就不是很多人以为的那样,一方支付了房款,另一方转移了房屋的占有,那么交易就完成了。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是真正获得所有权。但是这个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查询...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