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房款需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鉴于“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购房,但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二、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三、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注意以下风险:1.子女名下的房产,要等到子女年满18岁之后,经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如果子女未满18岁,父母还需要签保证书,确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即不能随便出售或抵押子女名下的房子。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房屋产权做了明确保护。假如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会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碍。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3.会受到限购政策的影响。在子女成年前写上了子女名字,由于其也算家庭成员,那么在限购影响下不能再购房了,这种情况下子女成年后如需再独立购房,则需要去做一个公证,将房子确认在父母名下。4、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如果夫妻关系破裂,而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房产归属往往容易引来纠纷。总之,本文对“买房子能写小孩子名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能。只是房产登记孩子的名字有利也有弊。我们认为,无论房子是写的父母的名字还是孩子的名字,最终都可以作为不动产传给孩子,不存在二次交易付费,也避免了房产在小孩名下的各种限制性,因此,还是写父母自己的名字较好。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


·随着房价的不断增长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调控房价的肆意增长,一定
      随着房价的不断增长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调控房价的肆意增长,一定程度上起着作用,近几年出台租售同权来保障了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变相影响者房价市场,主要的目的就是让租房者能够享受和购房者一样的待遇,从而来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广州租售同权后商住楼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效为多长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效为多长时间 《民法典》 第一编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


·二手房过户要什么资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无论你是进行新商品房的过户还是二手房的过户,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都会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您知道二手房过户要什么资料吗?我们收集了相关材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过户要什么资料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
      夫妻在结婚时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所以根据现实所发生的情况法律制定了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房产也在其中的规定当中,但是房产这一性质,分割的时候比较麻烦,那么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


·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都选择要离婚,就会涉及到对房产的处理。在实践中,许多夫妻可能会商量在双方离婚之后将共有的房产过户给孩子以保障孩子的利益。那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如果可以,要怎么过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一、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 1、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商品房是指按法律...


·在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法有遗嘱执行遗嘱吗
      在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法有遗嘱执行遗嘱吗 一、在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法有遗嘱执行遗嘱吗? 在农村父母房产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就按遗嘱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离婚后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
      夫妻二人生活难免会有摩擦,有时候互相让一步就过去了;但是总有一些夫妻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解的,与其每天吵架不如就选择离婚。房子作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后总会归属于一个人,那另一个人的名字就要在房产证上被除名,那么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呢?我们为您做了一个系统的梳理。 一、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