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现实中机动车撞到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这其实也是算作交通事故,自然之后也会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处理,先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然后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到底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呢?不妨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根据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事故责任,应分别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具体可以细分为:
  一、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此种情况下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1.2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如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客观情况适当确定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在5%-20%范围内)。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也无责任。在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并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有人认为在非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只有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才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并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形,不符合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条件,仍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关于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害人没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将使交强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大大降低,这对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同时由于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将使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机动车一方存在事故责任还要重,这对机动车一方也是显失公平的。因此,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 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
  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6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则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责任的,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全部由机动车一方承担。2、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均有责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应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可参照下列比例标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1)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2) 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0%-2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全责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20%的赔偿责任;E. 双方均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交通事故责任来看,包括了五个方面,即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不管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认定的事故责任总是其中之一。至于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划分,上文中作出了介绍。由于非机动车、行人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即使此时认定机动车一方是无责任,但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交通事故是不可以报销医疗保险的。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的相关条款中,就严格地列出了不属报销范围: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按照现行的农合医疗保险条款,对于发生了交通事故所花去的费用,是不能通过农村合...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了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的赔偿标...


·在我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怎么判?
      您都十分清楚的了解在我国如果做了犯罪的事情将会被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行为,那么在我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怎么判? [释义] 本...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交通肇事顶包后构成逃逸吗?
      交通肇事顶包后构成逃逸吗?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主观认知方面,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索赔,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索赔,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索赔,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车买卖市场也随之扩大,但如果在缔约合同之后,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规就可能导致合同纠纷。那当遇到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时,该如何解决?为您解答。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


·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
      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车祸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发生车祸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导致了人员的死亡。此时赔偿肯定是在所难免的了,那您知道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当然也是有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此时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才好确定当事人需要对事故承担的比例。其中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是怎么划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是怎么划分的 1...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 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