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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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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很多的刑事案件当中都需要有一定的期限规定,比如说起诉以及受理都是有一定规定的,还有就是诉讼时效,但是您对于这个期限规定,等了解实际上都是非常表面层次的,并不是法律层面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是怎样规定的?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以小时计算。如: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者单位。
  
  以日计算。如: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十日内可以抗诉。
  
  以月计算。如: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期间的计算,不包括开始的时、日。如上诉期为十天,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如邮寄以邮戳为准,上诉状在第十日交邮,法院在第十三日才收到,不算过期。
  
  法定期间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应当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节假日延长期间的制度只适应于当事人,不适于于司法机关。
  
  二、不起诉决定的程序
  
  1、特定案件的审批程序
  
  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2、宣布与生效
  
  公开宣布,立即生效。
  
  3、送达
  
  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
  
  三、对被不起诉人和涉案财物的处理
  
  1、对人
  
  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建议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2、对物
  
  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书面通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处理,参照高检规则第296条的规定办理。
  
  不起诉的救济程序
  
  1、被不起诉人
  
  酌定不起诉可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2、被害人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起诉。
  
  3、公安机关
  
  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也不批捕的救济程序一样)。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期限计算都是以时日月来进行计算的。其次,我们在这里还必须提醒您注意的是,法定期限,当中并不包括在途的期限。因此您在进行一些事项的时候需要注意下这个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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