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一样,都是非常重要的。只不过一个是实体方面的法律,一个是程序方面的法律,很多人对于刑法可能比较了解,但是对于刑事诉讼法不是特别的熟悉,比如说很多人就不太清楚形式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他们想要了解一下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二、刑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个人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构成本罪需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有要求公司、企业人员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所谓“不正当利益”,是指非法利益,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贿人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如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以推销伪劣产品等。如果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犯罪。
  
  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给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3.行贿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对犯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处罚,本款规定了两档刑:对行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单位犯向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刑事处罚规定。对单位犯本罪,本条采取了双罚制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第一款关于个人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规定处罚。
  
  对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本条第三款是关于对行贿人可以减免刑罚的条件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对行贿人减免刑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二是交待的时间必须在被追诉之前,二者缺一不可。所谓“主动交待”,是指行贿人自己或者由亲属陪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如实交待行贿事实。因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查询而不得不交待的,或者为了避重就轻不如实交待的,均不属于本款中的“主动交待”。本款所称“在被追诉之前”,是指在司法机关立案、开始追究刑事责任之前。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发现了行贿事实,并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立案后,行贿人交待行贿行为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本款规定的目的,在于鼓励行贿人悔过,揭发检举受贿人,有利于打击受贿罪。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第164条中的规定是关于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应当及时的进行询问。具体的指的是在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当中,拘留之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否则应当释放。
  
  


·犯罪预备是主观方面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是主观方面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各项法律法规都维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我国是严厉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刑法的追溯来说,有着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针对该问题本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


·伪造保单是什么罪
      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怎么对玩忽职守罪判刑处罚
      怎么对玩忽职守罪判刑处罚 一、怎么对玩忽职守罪判刑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


·私人高利贷违法吗 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私人高利贷违法吗 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一、私人高利贷违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对于判刑十年的罪犯,在极致的情形下五年就可出狱,但这只是理论上,实践中一般提前两年或三年出狱的占多数。判刑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考虑刑期折抵、减刑、假释等情况的,原则上就是坐满十年牢才能出狱,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减刑条件的罪犯是很少的,在监狱服刑的人有...


·偷电怎么处罚会判刑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电如果折合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是会构成盗窃罪的,对偷电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罪名成立就会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公安局接到群众有关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接下来重点工作就是调查取证,寻找犯罪嫌疑人。只有证据确凿,公安局才能将案件交给检察院,否则没有证据是无法起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如何防范伪证罪?
      律师在接受委托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全过程中,经常会不同程度地遇到来自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无原则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托罪责的请求,甚至也有少灵敏人以金钱为诱饵,要求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搞假证明、作伪证,其违法要求已远远超出了刑事辩护律师依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一般是在立案后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案件送到检察机关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


·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
      现代社会,经常出现一些人被诈骗分子骗取了财物,您都知道诈骗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在法律上还有很多特殊的诈骗,比如集资诈骗罪,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算是集资诈骗罪,比如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2分利算不算集资诈骗罪这个问题。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