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在工作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在工作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有一些特定的条款保护着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特定的劳动合同条款,约束着双方的行为。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呢
  
  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
  
  既然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只用单位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就无效,那你可以找单位去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不补,你也保留着,另外注意收集和保存你入职该单位的证据,以备以后万一发生劳动纠纷时用。
  
  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即必备条款是法定的,缺一不可,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而约定条款既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单方的,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述第十七条的规定是必备条款,而“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都属于法定可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条款设计:
  
  条款设计: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___日。
  
  本合同如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在乙方充分知悉《劳动合同法》第14条以及其他法规赋予其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基础上,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2. 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为: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岗。
  
  二)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为准建立劳动关系。若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乙方实际到岗时间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完毕之日为准。
  
  (三)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期期限的约定按以下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已履行了试用期而且仍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设计: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等规定。
  
  (二)甲方不提倡乙方的加班行为,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甲方进行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乙方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乙方自行上班的,均不视为加班。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从事非本岗位的工作内容的,视为值班,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甲方因生产经营的任务不足导致需要缩短乙方的工作时间,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五)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少于一个合同年度按一个合同年度计算)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不胜任工作,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至文员岗位,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这个问题的相关解释。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这些劳动合同条款,在签订的时候,应该保存好所有的签字文件,以防事后会有其他意外发生。对于合同的附加条款以及其他额外信息,应仔细阅读。
  
  


·眼失明工伤鉴定是几级?
      眼失明工伤鉴定是几级? 一、眼失明工伤鉴定是几级? 眼失明工伤鉴定是七级,工伤评残是关于双眼视力的考察,在此伤者只是说右眼,那么就假设伤者的左眼视力是正常的。再根据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伤者的伤情属于属于七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30天左右的时间告知劳动者,这主要也是为了让劳动者尽快的作出决定,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续订条件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找到一份工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找到一份工作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确认。当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公司可能不进行续签。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之后,如果双方不能对该纠纷的处理结果达成一致,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纠纷进行劳动仲裁。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纠纷都能被仲裁委员会受理,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供您参考。 一、劳动...


·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在生活当中有少部分法律意识比较欠缺的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以后,会和用人单位进行私了,或者说自己进行治疗,甚至都不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来说比较不负责任的,因为自己可以在做完工伤鉴定以后,让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伤负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哪些?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比工程的安全更重要。如果工地上发生了安全问题,不仅仅影响该工程的进度,同时也会在施工人员的心灵上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因...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 新员工入职是必须要签合同的。但是基本只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注意合同期限下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意下的调动和调薪条款,注意试用期和正式工资的数额与约定的是否相符,年薪和年终奖之类的非及时发放的工资的数目和发放时间,注意劳资双方的权利义...


·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三期女...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掌握打官司的技巧,对处理工程质量纠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且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那么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 (一)立案 工程质量...


·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时一种行政行为,对于没有进行认定的,不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受伤者以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上诉,人民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若是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复议,那么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治理环境污染,成为一大难题。在这里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新环境保护法中治理环境污染的方法。 1、加强监督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法律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