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心里都十分清楚的是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种法律效力,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发生效力。比如说,一审判决生效,它有时间规定,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是一审裁判文书的送达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进行裁判文书送达的话,其在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话,应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自登公告之日起第二天起算,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是一审裁判文书的上诉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
  
  当一审裁判文书过了上诉期后第二天即是一审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审裁判文书上诉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话,还需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而一审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也需随之顺延。
  
  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日。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如果你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如果你以为对方已经上诉,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那你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你同意原判,对你在二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
  
  1、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上诉要激纳上诉费。你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 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二、法院审判案件的流程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涉及到的是一个送达的问题,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送达,他就属于一审判决生效。但是送达的方式,它包括很多种,比如说公告送达,经过60天之后就视为送达,也就是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
  
  


·诈骗个人6000元判多少年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六千元万的属于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是否可以对故意伤害重伤判缓?
      是否可以对故意伤害重伤判缓?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重伤二级的,会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是不会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


·串通投标1亿判多久
      串通投标1亿在法律规定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


·老公打老婆法律怎么判
      家暴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者要求处理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家暴情况犯上刑法的,将按照法律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


·持刀伤人致重伤大概判几年?
      持刀伤人致重伤大概判几年?持刀伤人至重伤大概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


·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一、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确立如下审判思路:首先应该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诉讼请求;其次要掌握此类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再次要在特定案件中确立灭失标的物的价值认定方法与评估鉴定的限定;最后要正确把握标的物灭失案件中酌定损失方式的适用。 二...


·非法砍伐红豆杉七吨能判几年
      非法砍伐红豆杉七吨能判几年 一、非法砍伐红豆杉七吨能判几年? 非法砍伐红豆杉七吨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多钱能构成网络诈骗?判定是什么?
      关于多钱能构成网络诈骗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的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涉案金超过2000元的,就已经构成网络诈骗了。建议您在遭遇网络诈骗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就近去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需求法律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下面我们为您普及一下网络诈骗的问题。2000元.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有很大一部分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略有不同,因为民事案件没有上升到那么严重的地步,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并不清楚,那么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下面我将就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民事诉讼...


·销售100万假药会判几年
      生产、销售假药金额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起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怎么样的?
      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怎么样的?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将会移送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所谓虚假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一方或多方当事人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伪造变造证据等方法,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等方式,造成法院作出错误裁决或执行,进而谋取非法利益或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