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具体内容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车险出险后应哪些注意事项?
          (一)报案
    
      应第一时间报案,可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是否报交警,并保护好现场。一般由司机或投...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


·一、有遗嘱房屋遗产继承交税多少?
      一、有遗嘱房屋遗产继承交税多少?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房是不需要交税的,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除了契税,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1、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遗嘱3)继...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1、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


·一、处理交通事故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处理交通事故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一、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土地出让金不需要几年交一次,而在使用期间,只需要交纳一次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存在几年缴纳一次的问题。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是: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敲诈勒索罪与民事胁迫交易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与民事胁迫交易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2、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3、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如果借车给别人时,车主明知别人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有过错。 如果车主是在别人没有喝酒的正常情况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无需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


·11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1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流程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