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针对肖像权的这种事情推己及人的也应该考虑到当事人的感觉,肖像权的实际所有者真正厌恶的就是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一种被他人利用的感觉,想要利用别人的肖像给自己带来营收却又不付出任何的代价的这种想法也太过于自私了。可以和别人协商了以后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合同以后再使用。那么,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四项:(1) 明确使用范围:若为有偿合同,使用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使用费用的多少。(2) 明确使用期限: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则为合法使用,如果超过约定使用期限,则为侵权行为。(3) 明确使用途径:如用于电视播出、露天摆放、产品包装等。(4) 明确使用费用:是无偿还是有偿,是有偿的话费用多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都要明确约定。二、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实际上有些肖像权使用合同当中的陷阱就非常多,所以在遇到有人和自己协商想要使用自己的肖像权的时候,就一定要仔细的了解一下上面的这篇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注意在合同当中对肖像权的使用范围,期限和相关的费用等这几个问题,如果超过了肖像权使用的期限却依然在使用,那实际上也已经构成了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关于货物运输的方式当中,公路运输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双方为了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接问题,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作为依据的。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时候存在一定的漏洞,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份标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如果有需...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


·合同不设违约金可不可以?
      合同不设违约金可不可以?合同一旦订立,就应该对其中的条款实行进行履行。如果对其为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的,就可能会造成违约的情况。违约可以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没写违约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无损失则不用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每年一到七月份,大批的毕业生就开始了踏入职场的征途,这个时候的职场可以说活跃的大部分都是这些新入职的员工,而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入职是需要和公司或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关于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给您总结一下。 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首先熟悉国家...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到底能否撤销? 一、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二、附义务赠与合同到底能否撤销? 一般合同撤销...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 哪些是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当然,当事人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是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无效合同的情形,那么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一般定金...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