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拟签一分自己虚拟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拟签一分自己虚拟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2、 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劳动报酬;
  
  5、 劳动纪律;
  
  6、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除上述法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协商约定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就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达成一致为,如果认为某些方面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仍需协调,便可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写进合同,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二、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以上条款是否均有约定;
  
  2、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提前多久通知劳动是否续订,最好在合同中明确一下。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拒不出具的,继续按月支付工资。
  
  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只要本着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再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拟订和签订就可以了。拟签一分自己虚拟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希望以上内容可以给出一个答案。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是合法前提下,双方意愿一致、平等协商形成的,否则,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哪些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在我国建设发展迅速,我国完成了很多重要的水利工程,为城市发展和民众带来了便利。水利工程也是工程的一种,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那么,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


·一、在暑假餐厅招童工违法吗?
      一、在暑假餐厅招童工违法吗? 餐厅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


·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
      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什么工伤旧伤复发是还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一、弱电工程承包合同 1、施工责任 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和国家标...


·劳动关系属于外包如何认定?
      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中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三种类型。其中劳动关系您比较熟悉,但是现在许多公司为了节省费用采用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并混淆两者。尽管此前各种法律法规曾试图规范,但效果未尽如人意。认定劳务外包对于明确各方责任,保护劳动者权益无疑大有裨益。那么劳动关系属于外包如...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