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其实在ktv,酒吧,大马路上等一些场合,总是会出现很多的酒鬼,他们喝的很醉,意识不清醒,本来在正常生活中也不是什么非常正常的人,因为酒精的刺激下,胆子也一下子肥了,所以总是会砸场子,打架各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酒后寻衅滋事
  
  一、 酒后寻衅滋事罪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不是那么容易到“犯罪”的,你这种一般就“违法”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整治一下吧
  
  二、酒后寻衅滋事范围
  
  是属于寻衅滋事的涵盖范围,但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可能只是构成治安处罚。例如酒后闹事任意毁损财务那么就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酒后寻衅滋事按照我国的治安管理法,可以算得上是违法或者说得上是犯罪了。如果情节轻微的,只是稍微的罚款就可以打发了,如果涉及到财产的损失,人员的伤亡,那么可就不仅仅是拘留罚款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免不了牢狱之灾了。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妨碍动植物防疫免疫罪作为一个刑法罪名可能不会为我们所熟知,因而这个罪名的具体内容我们也不甚了解,所以当我们犯下最是还往往不自知,即使明白了自己犯罪也不知道法条的具体内容,那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司法解释吧。 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


·刑事案件上诉程序、方式有哪些?
      刑事案件上诉程序、方式有哪些?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


·刑事诉讼法代理人范围是什么?
      一般刑事诉讼案中被害者都有权利委托自己的代理人进行代理诉讼,但在实践中有一些特别情况尤其需要代理人代理诉讼,刑事诉讼的代理人也是有严格规定与要求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的,并非随意委托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代理人范围是什么呢? 一、公诉案件为什么要委托代理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


·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哪几类?
      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哪几类?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和疏忽大意两类,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此可见,犯罪的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


·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因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仅要量刑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呢?也就是说,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一)...


·职务侵占罪判刑一般是多少年呢?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贩毒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一、贩毒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


·监视居住怎样能低刑期?
      一、监视居住怎样能低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


·犯罪既遂的形态类型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的形态类型包括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是按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