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在可能涉及到大额财产时,比如:房产等,都喜欢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那么,在法律上,究竟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办理公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必须先公证: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
  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的遗嘱在遗嘱类别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易于遗嘱人去世后其子女凭此继承房产
  和解决纠纷。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出售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二、婚前房产公证怎么做
  
  1、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事实上,对大多数房产交易来说,房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房产交易纠纷也逐渐成为了投诉的热点。所以为了购房者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您除了可以选择将房产公证以外,还可以找律师去律所做一下见证,这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方法。


·交通事故二死二伤怎么处理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二死二伤怎么处理会被判刑吗? 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首先要报警,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 然后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建议先等待交警队出局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要求肇事一方的保险公司先支付相关费...


·一、在交通事故中牙齿受伤如何赔偿?
      一、在交通事故中牙齿受伤如何赔偿?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本是不可能的,贵的高达上万元一颗,一边是高达上万的治疗费,一边保险公司仅理赔500元一颗,此时作为投保人应该怎么办呢?建议:...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要是上路的话,都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醉驾的话,说实话更容易出事。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只要醉驾,交警部门都是要严肃处理的。司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海南醉驾骑车是否违法? 一、我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在我国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之所以车辆会有挂名车主的这种现象,那是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原来车子的主人和实际售买人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并没有及时的去办理好过户手续,但是在此期间就意想不到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人们对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这个问题是比较关注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法律中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有着特别明确的...


·一、交通事故只告肇事者不告保险公司吗?
      一、交通事故只告肇事者不告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只告肇事方,不告对方的保险公司。但是,如果肇事方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法院也会同意追加的。其次,法律规定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收益,基本上没有只起诉肇事方,不起诉保险公...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如果车祸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自然也有工伤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制定的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交通事故中因疏忽或是不当驾驶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除了需要付上一定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给与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这个死亡赔偿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


·一、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死亡次责怎么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死亡次责怎么赔偿?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