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询问通知条款都有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涉及刑事犯罪但未具体定罪的行为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必须接受度公安机关的询问和配合办案。但是,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我国法律在询问方面有很严格要求,那么,刑事诉讼法询问通知条款都有哪些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的下列条款中: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以上就是“刑事诉讼法询问通知条款都有哪些规定?”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够增进您对于这方面知识的了解。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刑事诉讼法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可以继续浏览本网站设置的相关专区,或者和律师进行在线的沟通。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 ?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 ? 公司债券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债券是否...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是谁
      小额担保贷款顾名思义就是指提供的贷款数额较小,至于这个较小的数额是多少,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而现实中,这个小额担保贷款也不是人人都能借的,那么小额担保贷款对象都有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是谁 (一)创业者个人。包括符合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债?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债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


·仅凭借条要求还钱,能否胜诉?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


·债务人货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货款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在今年的上半年,有不少地区加入拆迁大军之中,为了能使拆迁有序的开展,出台相关的补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毕竟拆迁补偿事关各位拆迁户们的切身利益,那么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明光农村...


·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区别有哪些
      现如今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了解相关的刑事罪责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涉嫌构成高利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了解具体的概念极为重要。同时也要知道这二者的区别在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之间的不同之处吧。 一、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


·有效的借条怎么写2023
      有效的借条怎么写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


·合同法债权转让规定具体有哪些
      就现在社会来说,很多的商业往来都必须要听过合同的签订来保障。毕竟我国是出台了合同法来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但是我相信很多人对于合同法不不太了解的。合同法对于很多的商业行为都走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要求,今天我们就主要了解一下合同法债权转让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欠款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欠款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欠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开庭 1、宣布开庭。 1)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及案件败诉风险 4、上门咨询收费50元-100元;法律援助及电话咨询免费 二、收案 1、分析案件风险,签署谈话笔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