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虽然各类工程,为了使得其质量得到保障,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工程在验收之后,就一定能保证不会发生质量事故,故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处理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确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是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的侵害之后,是可以在已经掌握了确切证据的前提之下,提出得到救济的请求的,对于那些不能提供证据的主体,一般是不能得到救济的。
  
  


·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那么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怎么处理?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共六年的,...


·主动离职后还可以劳动仲裁
      主动离职后还可以劳动仲裁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浙江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浙江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浙江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的供养亲属...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
      通常情况下,员工办理入职时,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将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写清楚。一些员工刚入职不久就提出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要将工资结算清楚。那么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下面我们给广大员工普及下相关知识。一、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算工资的时候一...


·工伤认定程序无锡市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一些原因对自身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进行鉴定该侵害主体的行为。当劳动者在工作时收到上海,需要申请赔偿时,少不了的会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无锡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呢,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什么?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什么单位 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必须做到有责必究,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优秀。也就是说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一些问题的话,在追究责任的时候需要搞清楚,谁主要对工程质量负责任。那么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什么单位呢?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试用期主动离职可以领工资吗?
      试用期主动离职可以领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园区劳动合同报送的规定是什么?
      园区劳动合同报送的规定是什么? 1、一般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可以从当地人社局网站上能够下载到;2、本人所在的人社局网站上,登陆进去之后,进入”网站服务大厅“,点击“单位业务”,进行”合同管理“,然后按向导操作即可;3、每个地方的网站操作可能不同,如果不会操作,可以咨询当地123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于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行政法规,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制定的全国性行政法规。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