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
  
  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
  
  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申请材料:
  
  1、限价房申请表;
  
  2、身份证的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住房证明;
  
  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7、户口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
  
  二、北京市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通知提出,降低住房贷款期限,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相关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两限房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现在北京的石景山区肯定专门在两间房的这一块是有政府官方网站的,所以石景区的部分家庭完全能够在网上递交两限房的申请表格的,到时候工作人员自然会将不合格的名单详细的公布并且具体告知原因的,如果进入了两限房的范围之内的话,到时候参加摇号选房就行了。
  
  


·租赁房子需要注意什么1
      租赁房子需要注意什么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


·婚前房产离婚过户收税吗
      离婚房屋过户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将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相信您会有疑问,如果是婚前房产,离婚过户需要收税吗?如果要,需要收取哪些税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婚前房产离婚过户收税吗?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 (一)费类: 1...


·湖南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的规定?
      湖南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的规定有哪些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


·其实在我国,只要国家推出的房产的性质是比商品房的价格低的,那
      其实在我国,只要国家推出的房产的性质是比商品房的价格低的,那么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产,一经推出以后,往往会面临着人多房少的现象。针对这一局面,各省市只好制定了相应的申请条件。比如说上海市政府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就有所限制。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经济房申请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 1、推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利率、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贷款资料 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1、除为孩子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孩子的财产;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承担责任;给孩子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2009修正)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贷,《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