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期间,双方仍然是夫妻,但是考虑到这一阶段的特殊性,应该认定提出离婚之后就暂时冻结了要求同居的权利,对应的也无需履行相关的义务。
  
  二、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当事人仅以夫妻忠实义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有辩论的权利。
  
  (2)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3)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4)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7)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总而言之,夫妻关系从确定开始,到起诉离婚结束之前,都有一定的绑定责任和义务。不管起诉离婚中是当方意愿还是双方意愿,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都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承担的义务。夫妻双方在起诉离婚前后都要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所了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石城超生抚养费多少钱,石城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虽说国家已经开放了相关的准二胎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二胎是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是需要缴纳关于不遵守生育政策超生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那么石城超生抚养费多少钱呢?以下仅供参考 石城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 ...


·一、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是合理的吗?如果无过错那么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是不合理的。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


·一、孩子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一、孩子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费没有法定最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非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叫做非婚生子女
      非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叫做非婚生子女,现在社会上有人抱有这样的想法,认为非婚生子女属于非法生育,那么他们享有的权利就是有缺陷的,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 非婚生子女同样需要公平同等对待,任何人不能歧视。父母的婚姻关系、婚姻状态是不合规的,并不意味着子女的生存依旧需...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以父母婚姻关系结束而改变,对子女的探视权是父母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通常对于子女的探视权会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里写明,保障探视权的合法实现。那么,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


·重婚罪应该怎么样起诉?
      重婚罪应该怎么样起诉? 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或者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第87条规定,五年以内的最高刑罚,五年后不再追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的最高刑罚为二年,重婚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判定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最常发生的纠纷就是抚养权问题。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是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解决,二是可以通过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婚姻法孩子抚养权判定依据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判定依据?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


·重婚罪的启动程序怎样办理
      重婚罪的启动程序怎样办理 我国的办案机关接到这类报案,启动这类重婚案件的审查。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在以后分割。离婚协议中,就双方现在同意分割的财产写明即可。二、离婚后房产可以共有吗?1、首先,既然你们的婚姻已经没有延续的必要了。那么关于房子这方面的纠纷大家就要“手下留情...


·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一、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