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员工到单位上班,在办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将工作上的各种注意事项规定好。目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有一个合同期,不会是无固定期限的,一般期限在三年以内。那么,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劳动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多少?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和员工都有是否续签的权利。如果单位降低工资报酬,导致员工不想续签的,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的,补偿标准按照员工的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增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提高待遇,员工依然不续签的,这样合同到期是没有补偿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什么?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什么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的。在验收工程时,一般会先验收子工程,围墙工程是房屋等建筑较为常见的子工程,在验收时,各工程师需要按照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主要检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一、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1、到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2、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


·安排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


·法律规定工程保险费属于什么费用?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风险因素 1)工程的性质和总造价; 2)工程施工的危险程...


·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考核被录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合同即将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结时,双方经协商均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时,就应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那么,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呢? 一、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而工程保修金的存在能够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修金不仅能保证发包人的利益,还间接保障了购房者购买到无质量问题的住房。政府用建筑事故...


·劳动者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
      在劳动者的日常劳动过程中,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度危险的工作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需要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在确定了工伤等级之后劳动者才能拿到工伤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工伤鉴定后取得赔偿金的时间 工伤伤残鉴...


·劳动合同纠纷先仲裁还是先诉讼
      劳动合同纠纷先仲裁还是先诉讼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


·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一、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


·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关于法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
      每个人懂享有权利,劳动者有相关的劳动法来保障相应人员的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每段时间都会都相关的法律进行一个更新和修改,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很多内容都进行了修改,那么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关于法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