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因素而走到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因素而走到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双方需要向婚姻登记处提供书面协议材料,其中内容应包括双方就共同财产、子女得抚养权等问题达成的一致协议。那么具体法律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法律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法》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可以知道协议离婚的管辖权归婚姻登记处所有,需要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应该通过婚姻登记处的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其中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依然由双方共同偿还;如其中一方经济能力及生活能力较弱,另一方应酌情提供相关帮助。
  
  


·重婚罪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重婚罪应承担什么责任 1、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


·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才好
      很多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涉及到小孩抚养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通常由一方实际抚养小孩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不过此时,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协议书性质...


·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并不会被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就会开始准备再次起诉离婚了,不得不说再次起诉离婚也是要准备相应材料的。那究竟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


·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
      说到夫妻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的问题,其实多半都是离婚夫妻在抚养问题上没有协商达成一致,而此时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么此时想要争夺抚养权,就要清楚法官是怎么来判决的。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


·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自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要想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离婚后男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但在很多家庭中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父母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注定只能由其中一方实际抚养。要是约定孩子有女方抚养,男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离婚后男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的,但是申请的一方必须是婚姻中的受害方并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视的,但此时如果夫妻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视的,但此时如果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的话,那也是需要一并做出处理的。不过此时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应该怎样分割离婚债务才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夫妻该如何分割离婚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