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没有法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审理适用程序分为一般诉讼程序和特别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章特别程序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该章没有审理婚姻无效案件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没有法律根据。二、婚育无效的救济手段是什么?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结合相关知识,我们给您分析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这个问题。根据《民法典》,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应该采用普通或者简易程序。因为特别程序是针对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这里要注意,发起这类诉讼,时效也要控制是两年之内。
  
  
  


·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


·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首先要区分离婚协议约定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内容还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等关于人身权的内容,协议有效时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分割财产。但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那到底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协议的效...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所以夫妻双方随时可以要求离婚,与孩子多大无关,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是平均分割。 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


·离婚案件如何举证 要提供哪些证据
      ? 既然说到离婚案件,那么多半夫妻都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此时肯定是因为双方之间产生了一定的争议,而只能以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为了能够更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举证。那么离婚案件如何举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说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它所针对的主体正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的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财产的分割是他们离婚程序中的头等大事,当然在分割财产之前如果能够清楚的了解财产的范围那么对于解决问题是非常的有益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


·全国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抚养费,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现实中各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如果强行规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标准的话,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个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什么缺点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概念简述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2023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果有孩子一般是交由其中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就会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那么,地府孩子的抚养费用是如何进行支付的,抚养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什么。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14岁女孩看病遭遇猥亵应该怎么处罚
      14岁女孩看病遭遇猥亵应该怎么处罚 14岁女孩独自看病,称被医生猥亵。民警调查后,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猥亵行为。那么猥亵14岁的未成年女孩应该怎么处罚,在遭遇猥亵后应该怎么保留证据呢,下面就来讲解一下。 一、猥亵14岁女孩怎么处罚 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


·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付 离婚抚养费要怎么给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付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最高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